| 回户籍参加中考须提前申请 5月22日前办手续 |
| 来源:
网络
发布时间:
2008-3-14 9:57:32
编辑:
唐阳 |
[ 我来说两句 ] [字号:大 中 小] |
|
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,中考学生学籍(往届生为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)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区县报考(只能选择其一)。 考试院提醒考生,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,经过全面思考与慎重选择,在规定时间前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县报考。选择回户籍报考的考生,其考试及录取均在户籍区县进行。拟回海淀区报考的考生,因海淀区实行无纸化阅卷,各科试卷格式和答题方式与其他区县有较大区别,更要慎重选择。 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须在5月16日前向本校提出申请并填写《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》,过期不予办理。 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、《200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卡》,其中,享受加分照顾的学生还要携带相应证明材料,于5月22日(下午4时前)到户籍区县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,领取新“考生卡”,交纳报考费。 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应在学籍区县报名,并建立电子档案,参加体育考试、体检及初中毕业考试。各初中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学生资格认定后,5月19日前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本区县中招办。 |
|
|
| 招生信息 |
 |
|
|
| 名师在线提问 |
 |
|
|
| 图片新闻 |
 |
|
|
|
|